競價人發生以下行為的,取消一年競價資格,同時扣除50%保證金。
1. 發生惡意串標、圍標的;
2. 競價成功后,未在公示期內繳納標的額3%交易服務費的;
3. 競價成功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,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;
4. 在參加競價報名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等行為的。
競價人對處罰有異議,可于10日內向平臺上級主管部門運輸開發公司提出申訴。
重要提示:
請實時關注店鋪余額,確保店鋪余額充足,避免因店鋪余額不足導致報名失敗。
報名信息服務費標準
序號 |
項目標的額 |
收費標準 |
1 |
10萬元及以下(不含10萬元) |
100元/次 |
2 |
10萬至30萬元(不含30萬元) |
200元/次 |
3 |
30萬元以上 |
300元/次 |